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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售卖香烟,小心触犯刑法!
时间:2026-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湘东检察普法微课堂】部分街边小店、个体商户认为香烟就是普通商品,只要卖的是真烟,有没有证无所谓。事实上,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品,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哪怕售卖的是真品香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赚钱不成,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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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起,吴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朋友渠道购进卷烟,存放于其经营的生活超市内对外销售。2025年4月2日,行政执法人员在该超市内查获卷烟250余条。经鉴定,其中30余条为真品卷烟,其余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认定,涉案卷烟价值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最终,法院认定吴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检察官提醒

提醒广大商户:线上、线下销售香烟,都必须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切勿心存侥幸。持证经营也应当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向主管部门咨询,切莫因小利触碰法律红线、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无小事,守法、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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