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检察普法微课堂】为优化经济林木生长环境,私自对自有山林周边林木环切剥皮、人为致其枯死,看似是正常山林管护,实则触碰法律红线。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仅砍伐树木才构成违法,殊不知此类间接毁林行为,同样会破坏森林资源,情节严重将构成刑事犯罪。
【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破坏国家森林资源,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洪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
【检察官提示】
部分山林虽由个人经营管护,但境内林木资源受国家法律统一保护,并非私人可随意处置。除直接砍伐林木外,通过环切剥皮等变相方式损毁林木、致其枯死,只要达到法定数量标准,同样构成滥伐林木刑事犯罪。广大群众如需清理林木、调整林地种植结构,必须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手续,依法合规开展山林管护经营活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守护森林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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