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出游贵在情谊,但友情不等同于法律责任。湘东检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厘清结伴出游的法律边界,守住安全与法律底线:
一、成年人牢记风险自担底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自主预判户外游玩风险、遵守景区安全警示,切勿心存侥幸、肆意冒险,由此产生的意外后果,原则上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无过错同伴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自愿自发的结伴出游,同伴之间一般不存在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若未怂恿、诱导他人冒险,意外发生后积极施救、及时补救,即尽到合理义务,无需为他人自主冒险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坚决守护善意同行者。
三、司法有力度且兼具温度。无过错无需赔偿是法律原则,酌情人道主义补偿是情理关怀,二者并不冲突。补偿仅基于公平道义,不是对同伴行为的法律否定。
知法于心,避险于行。结伴出游务必敬畏风险、遵守规则,不私自涉险、不怂恿他人冒险。同伴之间相互提醒、彼此照应,既守护好自身安全,也守护好结伴同行的善意与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