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规定
检察长信箱
科技强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时间:202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东检察普法微课堂】民间借贷常发生在我们身边,但一旦对方迟迟不还,很多人会愤慨地想:“他这是诈骗!”然而,在法律上,“借钱不还”与“诈骗罪”能否直接划等号呢?今天,湘东检察通过案例,带您准确理解和把握借钱不还哪些情形构成诈骗。

【典型案例】

王某向好友李某谎称,其有一个稳赚不赔的工程项目,向李某借款50万元用于投资,并承诺三个月后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润。出于信任,李某未经核实便将50万元转给王某。然而,王某在收到钱款后,并未用于任何项目投资,而是迅速将钱款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和奢侈消费。三个月期限届满,李某催促王某兑现还本付息的承诺,王某先是各种推诿,随后便更换手机号码,彻底失联。



【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是否构成诈骗应从哪些方面进行理解和把握?本案中,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的借钱不还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

1. 虚构事实(骗你的理由):所谓的“工程项目”纯属子虚乌有,是王某实施诈骗的诱饵。

2. 隐瞒真相(骗你的基础):王某隐瞒自己身负巨额赌债、并无实际经营和还款能力的真相。

3. 钱款去向(证明他“不想还”的关键):款项并未用于承诺的正当经营,而是用于非法活动(赌博)和个人挥霍。

4. 事后行为(印证他“不想还”的直接表现):采取失联的方式恶意逃避债务,彻底暴露其非法占有目的。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民间借贷中,应如何预防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检察官在此给您做以下提示:

1. 借钱时:先看动机,再讲情面

· 问清用途:借给看病、上学等正当急用,要核实情况后再行帮助;对于“高回报投资”、“内部门路”等不靠谱理由,要果断拒绝,别让信任或善意被利用。

2. 手续上:白纸黑字,转账留痕

· 不论双方关系如何,也请对方写下规范借条,写清楚谁借的、借多少、何时还。

· 使用银行、微信转账,明确备注“借款”,该凭证可作为后续解决纠纷或打官司的重要证据。

3. 出事后:关注态度,辨别恶意

· 积极沟通、催促还款,适时借助第三方力量调解催款。

· 一旦发现对方电话不接、玩消失、拉黑名单,更要高度警惕,这可能是恶意骗钱的表现。

4. 维权时:选对路子,不走弯路

· 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权。收集整理相关借条、转账记录,到法院起诉。

· 如涉嫌诈骗罪。对方利用虚假身份、虚假项目骗钱不还,并恶意失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 底线是:依法办事,不踩红线

· 不要采取上门闹事、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讨债。

· 如果维权方式不对,可能从有理方变成侵权方,甚至构成犯罪。相信法律才是正道。

再次提示,借前核实清,借时手续全,借后观其行,维权路子对,处事依法办。守住这五点,不仅能有效规避类似风险,为您的钱财筑牢“防护墙”,更能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方式,积极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导向,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ND

文稿:陈超

一审:刘茜

二审:姚姿 彭澍澍

三审:郑娇 钟萍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湘东区河洲   邮编:337016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