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全流程案件管理工作规定》
首次对案件受理办理办结归档全流程实行统一管理
本报北京9月10日电(全媒体记者单鸽)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全流程案件管理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这是最高检在全国层面首次针对“三个管理”中的案件管理予以规范的综合性文件,也是首次把案件受理、办理、办结、归档全流程实行统一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七章四十三条。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高质效办案科学管理体系,是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的检察管理改革的重要方向。长期以来,案件管理制度散见于不同业务条线的规定中,缺乏系统性整合,各地实际执行中也面临标准不一、衔接不畅等障碍。出台《工作规定》,既是回应现实管理需要的务实举措,也是深入落实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以高质效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的内在要求。
《工作规定》明确了管理主体。立足“大管理”格局,着力厘清管理主体,压实管理责任,明确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案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案件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等不同主体在案件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推动案件管理向全方位、一体化管理转变。
《工作规定》明确了管理范围。围绕案件受理、办理、办结、归档四个环节分设章节,逐一列明管理重点,构建从受理到归档的闭环管理模式;同时跳出业务条线,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提炼总体要求,服务“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其中,案件办理环节坚持全面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聚焦办案期限、办案效率、办案程序等重点方面,针对易出现不规范问题的情形提出管理要求。
《工作规定》明确了管理方式。对各项管理意见的执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智能化管理;将全流程案件管理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体系,实现“管案”与“管人”有机衔接;明确司法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海报:单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