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学习,深度更新司法理念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和实施,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检察干警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民法典》学习活动。把《民法典》学习专题化、常态化,深度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确保将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民法典》落实到检察履职中。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民法典》施行以来,我院十分重视《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致力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统筹安排组织干警专门为《民法典》宣传制发宣传图册,深入校园、企业、社区、消防等开展了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检察干警通过调动群众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自觉学《民法典》,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以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民法典》贯通到“四大检察”中
1.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保护《民法典》所确立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尊严,严格审查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保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告知刑事被害人及家属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通过刑事和解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2.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以《民法典》为参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为做好民事检察,以《民法典》为参照,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法典》施行以来,该院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采纳率均为100%。并开展了《民法典》适用溯及专项监督活动,对法院两起存在违反民法典溯及力原则的问题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
3.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正确适用《民法典》。我院通过对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作出的与《民法典》规定不相符的违法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运用《民法典》,从整体上把握案件争议问题,理清因果关系,加强释法说理,促进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并解决,确保案结事了政和,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
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民法典》更好地保护公益。贯彻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犯罪在指控刑事犯罪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犯罪行为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生态恢复等民事责任。《民法典》施行以来,该院已依照《民法典》对三起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件获法院判决支持,一件正在审理中。
下一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努力把《民法典》精神内涵、基本理念和相关规则融入四大检察当中,精准应用于法律监督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