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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19-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按照《中共湘东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湘东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与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推进法治湘东建设,现将我院2018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批捕起诉工作平稳健康。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9件20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0件158人,不捕28件4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7件37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5件237人,决定不起诉27件66人。审查起诉了朱晔等人非法经营案。朱晔通过网络贩卖假烟,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该案的办理成功打掉了横贯萍乡、醴陵、湘东三地的假烟贩卖网络。办理了卢超、郭秋民等10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狩猎,非法出售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与公安衔接等举措,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部署开展近三年批捕在逃人员专项监督工作,努力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28件68人进行了审查,审查终结28件68人,认定2件9人具有涉恶性质。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5条,经过初步摸查后,有3条流转至公安机关,2条流转至湘东区监察委进行核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3条,全部流转至公安机关,摸排保护伞线索2条,全部流至转监察委进行核查。

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推进有力。今年以来,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7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办理市院交办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苏良铭、俞益双盗窃案提出了抗诉,并获得市院支持。今年我院在对区环保局进行专项检察中发现,区环保局怠于履职致使萍乡众大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维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萍乡牛力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生产,我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采纳。

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起公益诉讼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智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英烈权益保护五大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4件。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开展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推动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学校餐桌安全、网络餐饮规经营等问题。一年来,全院通过公益诉讼共促成追缴行政处罚8万余元,关停和整治非法排污企业4家,清理河道、水库垃圾210吨,疏浚城内河道5公里,共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700亩,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

、生态检察工作情况

生态检察工作,主要体现在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成效上。区检察院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途径,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监督效果,让党委、人大、政府和其他执法部门对生态检察工作有更多的认同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了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针对我区荷尧镇泉陂村下石陂水库长期遭生活垃圾污染的问题,我院经过多次现场调查证实,该水库系由上游流经萍乡市上栗县长平乡石溪村和淡塘村两条支流汇集而成,而这两自然村没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且政府没有安排环卫人员到上述两村庄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长期以来村民将生活中产生的废旧塑料袋、瓶罐、废纸、废旧布料、油水、粪便等生活垃圾直接向流经村庄的河流随意倾倒,最终导致下游湘东区荷尧镇泉陂村水库水域长期遭受生活垃圾污染。2018年2月,我院对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监管不力的湘东区荷尧镇人民政府、上栗县长平乡人民政府进行立案调查。同年3月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收到我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后,长平乡政府积极清理河流及水库中的生活垃圾,想方设法从源头遏制污染源,水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得到当地群众好评。

、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推进人员分类定岗、整合内设机构、组建专业化检察官办案团队和检察官办案组,严格控制检察行政人员比例,进一步将人力资源向业务一线倾斜。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绩效考核、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4月10日起全面按照新的司法办案机制运行,让检察官成为有权有责的办案主体。近年来,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46 件,占案件总数的24.21%,检察长带头承办案件17件,出庭支持公诉8件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审议3个案件议题,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做好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实现良性互动。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次,起诉5件。成功起诉了程结林受贿、滥用职权案,钟振秋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案,叶君明受贿案,对萍乡市首例由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两日内即作出了逮捕的处理决定,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实现对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8件42人、不起诉27件66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法治宣传工作

精心打造“枫桥经验”湘东检察版。一是打造“法治方式+服务群众”平台。在全市率先建成启用了高标准、一站式、综合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出“进门有礼”、“只让群众跑一次”等系列便民利民举措;投入160余万元在检察服务中心二楼打造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推行“法治方式+犯罪预防”工作方法。针对在校学生、基层群众和企业等不同受众构建立体式普法教育宣传网络,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6场次,直接宣讲对象达4000余名师生;走遍全区59个集市点,发放宣传小礼包近万份。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18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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