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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培训名义,收集出售个人信息13万余条
时间:2023-08-14  作者:周晓方  新闻来源: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缙云讯 “您的孩子最近有参加奥数培训班的意向吗?我们这边有0元的试听课可以体验一下哦!”“您需要小学外语培训班的资讯吗?可以免费咨询哦!”大家是否常常接到来自陌生来电的“关心”?而他们一张口问的问题总是正中下怀。需要引起警惕的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许已经通过某些渠道被泄露!

因冒充教育机构、培训老师、学生家长等进入家长微信群,以体验课或提供一对一课程咨询服务的名义收集13万余条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出售给教育培训机构,半年内非法获利至少14万余元,胡某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招兵买马 公司化运作

2020年10月,胡某与钟某(另案处理)共同成立了丽水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搜集有培训意向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培训机构来营利,二人约定以钟某70%,胡某30%的占比进行分红,由胡某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用品采购、工资考核以及公司的运作。钟某还找来熟悉业务的陈某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业务的指导和日常管理。

通过网上招聘,公司没多久就招到了10来个人,有了员工之后,公司正式开始运营。公司的架构十分简单,只设立了微信组和外呼组,分别由胡某和陈某主管,并配置组长,负责新员工的业务培训。

“我们会告诉员工,公司的业务是收集大家的个人信息,推送给培训机构,这样的话员工就不会有异议。然后教员工如何收集信息以及操作系统,大家上手都很快,一般两三天就可以独立操作了。”胡某在接受讯问时供述道。

分工明确 流程式收集

微信组的每个员工负责3到4个手机和微信号,员工伪装成有培训需求的家长,不断在微信搜索栏目搜索一些大型的培训机构,想办法加入到培训机构的资讯群中。随后,盗用群中老师的头像和昵称,添加群聊内家长的微信好友,添加成功后便按照培训学习的固定话术去询问家长孩子的姓名、年级、薄弱科目、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将所获取的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如果没有添加成功,则查看微信名片,将显示的手机号码录入系统。除此之外,还会在群内发送领取免费课程的二维码或链接,骗取家长点击后输入信息。而外呼组的员工则负责拨打微信组获取的家长号码,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或补全微信组未获取完整的个人信息。

短短的6个月,这家“年轻”的公司便非法收集了公民个人信息13万多条,随即针对性地出售给各大培训机构。

东窗事发 致富梦破碎

本以为找到生财之道的胡某等人最终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进行立案侦查,在公司运营场所将胡某等20余人抓获归案,并当场查扣了88部用于收集信息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后将案件移送至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终,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主犯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针对部分工作时间较短、犯罪作用较小,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建议公安机关做好不起诉决定后的行政处罚工作,公安机关也对此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检察官提醒: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被更加迅速和完全地暴露,给公民带来了诸多困扰,如骚扰电话、大数据杀熟等,更有甚者,将公民个人信息变成了犯罪的筹码。在此提醒大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以免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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