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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自己有拆迁安置房低价出售,骗取他人80万元首付款
时间:2023-08-10  作者:林杰荣  新闻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低价出售房产的骗术如今并不少见,甚至有人利用一块空地就开出了低价出售拆迁安置房的空头支票,骗得他人80万元首付款。近日,经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阿和(化名)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6万元。

  2017年,被害人小优(化名)经亲戚的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了阿和。当时,小优的亲戚小真(化名)来找她商量,说是阿和在投资地皮,房产公司答应会分房子给阿和,阿和想把房子卖给小真,而且说好了一平方米的价格是9500元。小优觉得这个价格挺合算的,于是就联系阿和想要买房子。

  阿和带小优去看了一下地皮,原来那里还没有造房子,只是某在建小区附近的一处农田。阿和指了指那块农田,说就是这里要造房子,因为其在某村有投资,到时候会分到房子。“房子总共有两种户型,一种是100平方米不到,一种是120多平方米。”阿和把房子户型大小也说得头头是道,好像十分熟悉房产公司的规划。由于那处农田还没动工,小优考虑过后有些担心,于是打电话给阿和说不想买了。“我都跟人家说好了一个房子准备卖给你了,你现在突然不买,我再去说的话很难做的。”阿和显得非常为难。听到阿和这么说,小优就想和家人商量买这房子的事情。

  2020年5月底至6月初,小优通过银行卡转账转给阿和18万元作为定金。小优与家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模板去阿和家签合同,约定购买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里写的是拆迁安置房。合同约定以每平方米9500元的价格购买,总价为115.9万元,约定先付50万元的首付款。于是在合同签完后,小优再次通过银行卡转账转给阿和17万元,加上之前的定金共计35万元。另外的15万元则以阿和之前的欠款抵消,总共相当于给付了50万元。阿和提到这个住宅楼建造完成时间大概要2年,所以他们在合同上约定2年半内交付转让房产关系,就是要在2022年12月初交付。

  2022年,小优多次去看过那块地,但发现根本就没有造房子,于是去质问阿和。阿和说现在那块地不造房子了,还指着旁边在建的住宅小区说,这里在建的房子也有她的,她到时会用这里的房子来转让。后来小优又催了好几次,阿和都是以各种理由拖,总是说下个月就弄好,却从未履行过。小优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就直说房子不要了,只要把钱还回来就行。但阿和说现在没钱还,依然使用“拖字诀”。2023年3月,小优向公安机关报案,阿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经奉化区检察院批准,阿和被执行逮捕。

  2023年5月,公安机关把该案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详细审查案卷、实地走访并询问相关证人后,发现阿和在2020年5、6月份同时还骗了小农(化名)30万元首付款,也是以投资地皮分房子的名义虚构了一套低价出售的拆迁安置房,诈骗手法几乎一模一样。实则阿和不仅没有所谓的拆迁安置房,甚至其在外还欠了很多债务,她从阿优与小农处诈骗所得80万元被其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2023年5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同年6月,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对其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在买房等涉及金额较大的重大买卖时,面对所谓“低价转让”“熟人优惠”等诱惑,请一定要擦亮眼睛。重大买卖务必要格外谨慎,严格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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