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是从2018年开始由费改税的征税税种,是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企业绿色生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2024年12月上旬,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环境保护涉税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税务机关未及时掌握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可能存在对部分纳税人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存在国有财产流失的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国财”合力。近日,湘东区检察院邀请区税务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共同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协商解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保护税征收问题。

磋商会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的相关事实,并对证据、法律依据进行了展示,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法律法规适用表示认可,对自身履职情况发表意见,表示将会继续在生态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协作配合,强化数据共享,推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通过磋商和交换意见,达成一致共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目前,被监督机关已针对磋商确认的事实依法履行职责,畅通数据交换,开展异常数据比对分析,已追缴环保税26.7万元、滞纳金7.25万元,并进一步推进环保税常态化复核处理工作。
今后,湘东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公益诉讼检察“协同之诉”的理念,充分运用诉前磋商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湘东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