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中旬,本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320国道老关镇油塘村路段交通信号灯以及湘东区人民大道与滨江北路交叉口东北100米附近人行横道红绿灯发生故障,长时间未亮,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本院遂依法决定进行立案调查。
经审查,本案中行政主管机关未全面履行交通信号灯管护职责的行为符合发出检察建议的条件。为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本院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主管机关尽快修复发生故障的交通信号灯,并对全区交通信号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护,确保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转。
行政主管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联系施工单位对320国道老关镇油塘村路段以及湘东区人民大道与滨江北路交叉口东北100米附近人行横道等处的交通信号灯进行维修,使信号灯恢复正常工作;同时,行政主管机关还组织安排人员对全区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修复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公共利益得到有效地维护。
下一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聚焦食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就业、医疗、养老、安全生产等民生重点领域,通过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办理一批“高质效”涉民生公益诉讼案件,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