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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东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418日在湘东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晓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

 

2018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湘东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7、起诉20人。对周某等4人阻挠麻山湿地公园施工、文某等4人强揽工程、刘某干扰公司生产经营等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依法严惩。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涉产权刑事申诉案,维护了台商合法权益。在办理萍安钢公司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时,依法将追缴的非法所得450余万元返还给企业,社会反响良好。

着力服务精准扶贫。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助力脱贫攻坚,为两名家庭困难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针对农村中子女不赡养老人、因赌致贫等问题,加强法治宣传,探索推进法治扶贫。支持农民工依法讨薪,对湘东某工厂恶意拖欠余某等18人工资行为依法支持起诉。认真履行定点帮扶政治责任,为结对帮扶对象提供资金12万余元。

强力助推污染防治。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批准逮捕24人、起诉20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1人。在提前介入一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时,监督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与浏阳、醴陵检察机关会签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的意见,在介入渌水河铊超标事件调查中,运用协作机制妥善解决了该起跨境污染案件管辖争议。

二、依法全面履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2204人,人数同比下降6%;经审查批准逮捕103161人;不捕284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8371人,人数同比下降2.9%;经审查提起公诉162266人;决定不起诉3077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湘东多发高发的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全年办理上述四类案件111128人,占受案总数的53%。办理了钟某等12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对全区首例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的彭某等5人依法批准逮捕。着力整治非法开采犯罪,全年批捕7人、起诉11人,对明知是非法开采煤炭而购买的4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了非法开采销售链。起诉了刘某等8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引起央视关注。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专业办案团队和配套工作机制,将深挖“保护伞”线索纳入检察官司法责任制,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全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864人,目前已全部办结。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检察长领办,确保从快办理、从严打击。荷尧镇“湘东客车之家”王某等7人涉嫌强迫交易案,由于提前介入有力,在受案后3天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坚持“破网打伞”,对近五年办理的222件可能涉黑涉恶的案件进行逐一筛查,共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4条。配合组织、纪委监委对村“两委”换届2445名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6人。

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6人,人数同比上升166%;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8人,人数同比上升20%;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人,人数同比上升33%。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份,同比上升81.82%;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6人。各项监督数据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在审查逮捕柳某、罗某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中,依法追捕2人,4人涉嫌租用民房用死因不明猪肉熏制腊肉,数量达数千斤。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7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件。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年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共促成追缴行政罚8万余元,督促关停和整治非法排污企业4家,清理河道、水库垃圾210吨,疏浚城内河道5公里,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700亩。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被判令停止对公益林的损害,对被损毁的公益林予以异地补植复绿。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配餐乱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办理的荷尧镇泉陂村下石陂水库污染公益诉讼案,取得了双赢多赢的效果

三、落实改革部署,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落实2017年司法改革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组建了新型办案团队,加强了案件质量评查,推行了绩效考核,司法办案工作按照新的办案机制有效运行,真正做到了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公诉案件审结率达93.26%院领导办案数达36%,特别是通过绩效考核,拉开了收入差距,鼓励“多办案、办好案”,树立了担当实干的风向标。

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2018年初,6名干警转隶区纪委监委后,我院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心放在审查起诉上。全年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件,起诉5件。提前介入了上栗县政协原副县级干部文某贪污、受贿案,在40天内完成了该案的起诉工作。办理了全市首例纪委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的原萍乡市委副秘书长程某,原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分局局长钟某,原萍乡市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叶某等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三个效果”良好。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8月起,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实现对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11.15天。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等工作,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件,推进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在官方微信推出了老照片身边先进典型专栏,定期开展“办案标兵”评选,增强职业荣誉,坚定道路自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苏区检察开创者高自立故居开展不忘初心再出发主题活动,在甘祖昌干部学院开启追寻初心之旅,在七一建党节开展忆初心,谈使命主题交流,强化使命担当。

提升业务素能。推行每周五固定学习日活动,要求50岁以下干警做到五个一即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度进行一次读书交流,每半年一次庭审观摩,每年撰写一篇理论文章、上一次讲台。刘品同志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作为江西检察机关两名代表之一到高检院参赛。部署开展大学习大整治大落实活动,组织编纂了《干警家风习作》和《简易办案指南》。

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思想政治季度分析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行政治家访,逐一登门走访干警家属,传导组织关怀。深入推进怕、慢、假、庸、散问题整治,针对具体人具体事较真碰硬抓整改。一年来,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干事创业氛围空前浓厚。有干警尚在哺乳期就承担临时办案任务,连续在外出差数月;有干警在丈夫住院抢救期间,仍坚守岗位,承办重大涉恶案件;有干警二十年如一日,坚持在办案中普法,用心感化犯罪嫌疑人,树立了检察干警坚韧动人的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了我院生态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3次,参与庭审旁听、公开听证4次,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了《检察日报》。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近12309”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开展不捕不诉案件回访活动,回访了近五年来不捕、不诉案件当事人,主动接受群众评议。推进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93条、法律文书20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17条,努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2018年,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再创佳绩,连续三年获“先进单位”称号。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面对“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要求,能力素质跟不上,人才储备也不足;二是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还不高,与区其他政法单位差距还不小;三是司法责任制运行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办案能力、适应改革要求等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破解。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按照争一流、创特色、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谱写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湘东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积极主动接受区委领导,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第二,提升服务湘东发展效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办案进度,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守护百姓“钱袋子”;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加大司法救助,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湘东绿水青山。着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托驻区产业园检察联系点,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做到精准司法、优质服务,畅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第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做强民事检察,从人民需求出发,提高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加大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支持力度;做实行政检察,结合办案,分析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强化检察建议刚性,努力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力争取得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第四,抓紧抓实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治建警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让干警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经风雨、见世面、强筋骨,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始终抓牢班子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用心抓工作,从严带队伍,不断擦亮检察队伍形象。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当前,湘东大地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作为检察工作的追梦人,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投身湘东改革发展热潮,担当实干,勇争一流,奋力开创湘东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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