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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东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20日在湘东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晓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实施五大战略,建设赣西新门户,让湘东人民过得更好目标思路,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争一流、创特色、树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批捕涉恶案件312人,提起公诉529人,依法起诉了湘东客车之家涉恶犯罪团伙案,郜某等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不等;坚持从严从快方针,涉恶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由2018年的80天缩短至30天;强化线索摸排核查,助力公安机关侦办了吴某等11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在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中,加大对容留他人吸毒、赌博、开设赌场等犯罪打击力度,共追究28人刑事责任。

二、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湘东改革发展。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33人,唐某利用虚假合同诈骗17名购房群众购房款63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无羁押必要的,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在办理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中,从有利于非公企业发展的角度,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刘某为泄私愤纵火烧毁萍安钢公司通勤车,我院以放火罪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围绕推进污染防治,突出打击生态环保领域刑事犯罪,以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依法追究19人刑事责任;对8件污染环境事件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关停涉案化工企业、修复河道、清理有毒有害固体废物;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对4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等问题。围绕脱贫攻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3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供了司法救助金。在办理胡某故意伤害妻子案时,针对被害人被丈夫残忍伤害、无钱救治的情况,迅速开通绿色通道,为其提供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三、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责,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7177人,人数同比上升9.26%;提起公诉164278人,人数同比上升4.51%。对强奸、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共追究27人刑事责任,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对120件危险驾驶、盗窃、容留他人吸毒、赌博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了诉讼效率;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工作衔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对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2146人,不起诉2343人;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人、撤案49人;纠正漏捕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对一起法院二审判处被告人缓刑的性侵未成年在校女生案件,及时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着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同比上升20%。某国有煤矿2014年转让后,在尚有1000余万元转让金未缴清的情况下即交付运营,导致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损害了国家利益,我院立案审查后,依法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追缴所欠资金。峡山口某公司在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倾倒、堆放有毒固体废物2万余吨,我院在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公司负责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该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2万余吨有毒固废物已全部清理,受污染环境正在恢复治理中。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2件,同比上升22.2%,发出检察建议18份。“7.9”洪灾期间,某水电有限公司拒不执行政府开闸放水指令,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支持相关单位就拒不开闸放水造成的损失向该公司追偿。更新监督理念,在办理法院行政非诉案件监督中强化对行政机关执法的合法性审查,共对5件行政机关履职不当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四、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激发内生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1个精简为5个,初步形成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面向社会招录12名聘用制书记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团队组建到位,团队效应初步显现。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班子成员直接办理案件214件,占案件总数的34.3%。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17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135211人,占审结人数的65.7%,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对原芦溪县委常委刘某受贿、贪污案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接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认罪悔罪,取得良好效果。坚持创新驱动打造特色亮点。投入近300万元,建成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以每周一次的频率接待在校学生参观学习,该基地获评“2019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连续三年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安排14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巡讲19场。

五、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振检察队伍精气神。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组织开展我看湘东新变化观摩活动,并举办了图片展,引导干警跳出检察看检察,提高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增强服务发展的紧迫感。把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班子创新能力不强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检视和整改,2019年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首次排位全省第23、全市第1;“法治方式+”工作模式、认罪认罚等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肯定,工作特色亮点进一步凸显。坚持干警思想动态一季度一分析,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主动出击,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守住了多年无干警违纪的底线。  

六、虚心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向区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或交办的案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4次,向区政协通报工作1次;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21名代表委员来院视察座谈,虚心听取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7件,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0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召开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检察信息工作排名全省第三,检察工作透明度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19年,区检察院工作再创佳绩,连续四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第一检察部获全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虽然办案规模有所提升,但是办理有影响的案件较少;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一些同志对新的办案运行机制、管理模式还不适应,有的同志能力素质跟不上;三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还有较大差距,自侦职能转隶后,一些群众对检察工作不了解,我们提供的检察产品、检察服务,基层群众感受不深。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破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区委中心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奋力争一流、创特色、树形象,为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湘东发展大局,当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者。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做好诉前把关过滤工作,确保批捕、起诉案件质量效果。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应救尽救”;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绿水、青山、蓝天。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既依法从严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又坚持依法治理,避免刑事打击简单化。

二是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新时代政治生态的净化者。进一步做细做实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把排查黑恶及“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把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作为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确保打深打透。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区别对待”,依法“可用尽用”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分化瓦解犯罪组织成员,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着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维护社会公益的代表。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权、扶贫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新需求。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以及部门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是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全面贯彻“少捕慎诉”理念,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始终,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两项监督”工作,持续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切实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职能。落实精准监督新理念,聚焦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加大公开听证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五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当好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部署学习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提升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日日劳劳历万重,湘东舴艋意偏浓。各位代表,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正在奋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担当实干,争创一流业绩,为全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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