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投入平安建设,维护湘东和谐稳定
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0件223人,人数同比上升13.2%,经审查批准逮捕138件205人,人数同比上升28.1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8件382人,人数同比上升33.1%,经审查提起公诉194件300人,人数同比上升22%。在受理案件人数大幅上升、办案人员相对减少的情况下,把牢了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做到了不枉不纵、精准打击,全年没有出现捕后绝对不起诉、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把严的一手用足的同时,也把宽的一手用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少捕慎捕,全年共决定不批捕19人,不起诉4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不捕为原则、批捕为例外,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人,不起诉决定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工作,促进当事人尊重认可检察机关决定,没有因执法办案不当引发新矛盾。我院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湘东多发高发的盗窃、涉毒、涉赌、故意伤害等犯罪,全年办理上述四类案件150件244人,占受案总人数的64%。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犯罪,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全年办理上述三类案件6件6人。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加强犯罪预防。部署开展 “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在全区10所中小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讲座;开通 “预防邮路”,以“预防湘东多发易发犯罪”为主题制作了公益宣传广告,投放全区各行政村。2017年,检察工作满意度排位全省第30、全市第2。
致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办案考虑发展,依法严惩破坏投资环境的犯罪,审慎办理涉及企业犯罪,全年批捕、起诉涉企犯罪嫌疑人7人,起诉10人,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办理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时,及时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赔侵占的资金,为企业挽回了损失。准确适用法律,在办理冯某拖欠企业巨款引发了群体性上访案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捕起诉了冯某,做到了精准打击。
二、坚决服从反腐败工作大局,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7年是检察机关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的最后一年,我们毫不懈怠、顽强战斗,做到“打虎”“拍蝇”不停歇。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件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突出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原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分局局长钟振秋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案,是我院近年来查办的一起在萍乡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紧盯住房补贴、产业扶贫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主动出击,先后查办了峡山口街火星居委会书记陈某等5人贪污国家住房租赁补贴案,东桥镇厚田村原村支书刘某贪污产业扶贫资金案。
切实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效率效果。加快办案节奏,做到快侦快结,所立职务犯罪案件均已侦结终结,目前已作出有罪判决6件14人(含去年积存案件),对原安源区委书记程结林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了公诉,查办的原湘东区人民医院院长文珊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注重关口前移,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一年来,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7份,开展预防宣讲4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2次。
坚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区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人员转隶、线索清理、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在检察机关得到有力落实。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我们的反贪、反渎、预防队伍对党忠诚、恪尽职守、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是一支能打硬仗的纪律部队,也是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反贪队伍。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全体转隶干警致以崇高敬意!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努力做好检察监督这篇文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公正的关切,在加强检察监督上下功夫。以市、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侦查监督工作为契机,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全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同比上升3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同比上升200%;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1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件。着力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1件刑事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着力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发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件,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4份。
着力打造“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推动湘东生态文明大变样中展现检察担当。结合湘东生态文明建设实际,部署“净空、净水、净土”小专项活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环保、水务、林业、国土等领域,进一步把牢工作抓手。与区法制办联合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从收费清单着手发现履职不当行为,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对2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污染环境罪案,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林地案3件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案3件6人,进一步彰显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决心。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与区林业局共同建设了“小坑林场生态检察室”暨“林业生态法治教育基地”。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起步。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正式授权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去年8月以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针对矿管部门行政不作为致使矿产资源被非法开采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相关部门已按检察建议取缔2个非法开采的砖厂,并督促企业恢复被破坏的植被;针对国土部门疏于履职致使国有土地被闲置的问题,与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持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以员额制为基石的检察员分类管理落实到位,全院共遴选产生员额检察官17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28%。一年来,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420件,其中5名入额班子成员办案54件,彻底改变了以往班子成员只负责审批不承办具体案件的状况,真正做到了“谁入额谁办案、谁办案谁负责”。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13个内设机构精简为6个,促进检力资源优化配置和扁平化管理,保障检察权公正高效行使。
素质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把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作为根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树立了袁祖萍等身边先进典型。务实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50岁以下干警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度进行一次读书交流、庭审观摩,每年撰写一篇文章、上一次讲台,对年轻干警开展“一对一”辅导。陈清华同志在全省刑事申诉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业务标兵”称号,刘品同志在全市检察机关论辩赛中获得第二名。
检察文化建设初见效果。投入30余万元完善了机关文化设施,造浓文化氛围。注重挖掘本土文化,全面展示古诗词中的湘东,一代廉吏颜培天、苏区检察开创者高自立,检察机关自行查办的贪腐典型等具有湘东特色的历史人文元素,讲好检察故事。按照“每月一活动”的频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彰显“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理念。我院被市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2017年,区检察院向区委请示报告了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查办职务犯罪等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侦查监督、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对人大监督的个案,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拟不起诉3件职务犯罪案件,均提交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深化检务公开,全年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2条、法律文书192份。区检察院在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的2017年所要开展的12项具体工作,均已落实。
各位代表,一年来,湘东区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湘东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2017年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全面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然相对薄弱;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不强,队伍教育管理还存在盲区;对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入,业务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检务保障等工作相对滞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