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大队。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情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68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3万元,较2020年增加133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1549.2万元,较2020年增加117.25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49.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68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82.2万元,较2020年增加250.25万元,增长17.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49.2万元,占92.09%;项目支出133万元,占7.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7.6万元,决算数为1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7%。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8.37万元,决算数为15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05万元,决算数为4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1万元,决算数为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7万元,决算数为3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9%,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25万元,增长8.1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及日常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4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429.97万元,占9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05万元,占3.04%;卫生健康(类)支出37.51万元,占2.42%;住房保障(类)支出34.67万元,占2.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7%,与年初预算安排数的差额主要是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01.77万元,支出决算为6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1.6万元,支出决算为87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检察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23万元,支出决算为4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4.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6.93万元,较2020年增加183.76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放了2019年的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3.58万元,较2020年增加182万元,增长72.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93万元,较2020年增加5.87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增加,驻村补助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7.76万元,较2020年减少13.26万元,下降32.3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购置较上年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万元,决算数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的43.4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3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2批,累计接待6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新增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48.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39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严格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34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0.2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74万元,增长57.67%,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81.7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公设备及耗材购置”等1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的落实执行和监控情况良好,本部门各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状况良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组织对我部门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执行落实较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本部门及时学习和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为预算管理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强化项目资金的全程绩效监控,及时纠正偏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今年在区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教育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普法教育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普法教育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法治进校园18次;二是未检基地面向学校宣讲36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组织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组织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组织业务工作开展,用于培训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为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为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为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为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