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56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46人、纪检组长编制人数1人、工勤人员编制人数9人;实有在职人员60人(聘用人员2人、临时工8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77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8.92万元(含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我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77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7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1.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9万元;项目支出1217.7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6.09万元、其他检察支出921.68万元、“两房”建设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638.0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17.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7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7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63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我院公用经费预算75.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工作宣传力度加大。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院政府采购总额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1日,我院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暂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的项目。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没有列预算。
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表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