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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湘东区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97.7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上年增长 3.2 %;本年收入合计1097.7 万元,较上年增长3.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提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97.7 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 1097.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97.7 万元,较上年增长 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提标。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26.88万元,占75.32%;项目支出 270.82万元,占24.6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97.58 万元,决算数为 109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6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提标。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97.58万元,决算数为 109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62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2.64 万元,决算数为 99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1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449.24万元,较上年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改革,工资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390.15 万元,较上年下降28.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41 万元,较上年下降20.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463.65 万元,较上年增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3.3 万元,决算数为 35.56 万元,完成预算的66.71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3 万元,决算数为 8.1 万元,完成预算的 34.76%,决算数较上年增下降0.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30 万元,决算数为 27.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5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  万元,决算数为 27.46 万元,完成预算的91.53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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