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下,犯罪手段呈现网络化、科技化、智能化等趋势,面对新型案件频发、电子证据海量出现、法律关系日趋复杂等现实问题,检察官亟须树立人工智能思维,拥抱AI大模型,借助“外脑”辅助工具,提升公诉能力,充分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
辅助快速精准地进行证据分析与审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能够快速、准确地筛选和分析海量证据,帮助检察官发现关键信息,为案件的办理提供有力支持。比如,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资金的来源和走向,是认定犯罪事实和追赃挽损的重要依据,但对于海量银行流水,纸质审查耗时费力。使用AI大模型后,可以精准快速地进行资金穿透,从海量证据材料中筛选出关键信息,既能反映资金流向和缺口,也能反映每名受害者的资金细节与损失情况,并可按照检察官的需求进行排序,为后续的证据审查节省时间。
能够通过深入挖掘证据之间的潜在关联,为检察官提供行为人的行踪轨迹。比如,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现场勘查笔录、监控视频、证人证言、手机微信定位等证据看似相互独立,但通过AI大模型对这些证据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进行抓取和关联分析,构建起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行踪轨迹,以可视化形式呈现,为案件审查提供支撑。
能够协助检察官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AI大模型能对犯罪嫌疑人的字迹真实性进行快速比对,对于各法律文书的时间进行抓取,审查证据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时限要求,如刑拘是否超期、刑拘后是否24小时内送入看守所等。
能够通过对大量类似案例的学习和分析,为检察官提供证据分析的参考。比如,在办理一起传销案件中,AI大模型通过对以往大量传销案例的分析,总结出此类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常出现的证据瑕疵、证据不足的情形等,为检察官审查证据提供重要参考。
辅助便捷有效地进行法律检索与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能够精准检索法律条文。如在DeepSeek中输入“合同诈骗相关法律”,系统会迅速输出刑法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条文、罪名定义、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同时还能提供相关的司法解释、立法背景资料和典型案例等内容,帮助检察官全面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适用建议。比如,在处理一起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AI大模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损害后果等,进行法律推理和论证,分析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文,并结合以往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给出法律适用和量刑幅度的建议,帮助检察官在法律适用上作出更加准确的判断。AI大模型还根据案件情况,对庭审的争议焦点、辩护人辩点等进行预测,辅助公诉人更全面高效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准备。此外,AI大模型还可以通过持续学习和更新,及时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解释,为检察官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
辅助规范高效地进行模拟庭审训练与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能够构建高度逼真的模拟庭审场景。AI大模型可以通过对辩护人、法官等角色扮演,与检察官进行实时互动,能够按照案件的不同类型、特点,生成模式不一、难度各异的模拟庭审形式,并结合庭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对关键证据的质证,对法律适用的分歧以及各类突发情况,设置专门练习场景,为检察官提供沉浸式训练,成为检察官的“智能陪练”。
能够按照检察官的个性化需求和训练目标,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菜单式服务内容。比如,针对入额时间不长的检察官,AI大模型可以通过模拟一些难度相对较小案件的庭审场景,来帮助检察官熟练掌握庭审程序要求和常见庭审问题;针对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AI大模型可以通过模拟一些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庭审场景,为检察官提供更具挑战性的训练。
能够对检察官的公诉语言能力进行评估。根据模拟庭审情况,或通过将真实庭审视听资料导入,AI大模型能够对检察官的公诉语言规范性、严谨性、流畅性、感染力进行评估,围绕语速快慢节奏把握及是否存在不当发问、是否烦冗拖延等常见问题进行准确评估,指出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能够对检察官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条运用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庭审中公诉人适用法律和论辩情况,AI大模型能够评估出检察官基础法学理论知识是否扎实,对法律、司法解释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并针对检察官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错误或偏差,提出正确的法律依据和解释,加深理解认识。
能够对检察官的庭审应急处突能力和抗压能力进行评估。通过在模拟庭审中设置各种庭审突发情况,如当事人情绪激动、被告人突然翻供、辩护人证据突袭等,AI大模型可以考查检察官的临场应对表现,评估检察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和高压情况下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和训练方案。
能够对检察官的团队协作能力进行评估。比如,对于一些涉及被告人较多、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往往由检察官办案组出庭指控犯罪,而团队间的协作尤为重要。AI大模型可以通过设置此类场景,观察检察官在庭审中的协调配合情况,对协作情况进行打分,提出改进意见。
当然,AI大模型也并非万能工具,更不能让它取代人的思考和判断。实践中,为避免AI大模型可能会引发司法“工具主义”、技术风险等问题,可从保证检察人员的司法亲历性、搭建联盟区块链破除数据壁垒、算法监管与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并重等路径纾解应用风险,因此,检察官要成为技术应用的驾驭者,而不是被技术所“绑架”。在未来的智慧检务道路上,如何合理运用AI技术,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数字检察,助力检察机关成为实现数字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需要予以高度关注。
(作者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