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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院“植树造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时间:2020-12-01  作者:  新闻来源:SRC-28312712  【字号: | |

  为有效推进省院“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地生态保护实际,部署开展了“植树造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12件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院部署,结合湘东生态环境实际,科学制定了“植树造林”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专项突破,针对区域内破坏树木、植被等行为及未履行植树造林义务情况巡察监督。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深入乡镇,充分摸排,主动履职发现问题。今年4月,湘东区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区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多年来普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要求制定植树造林规划,更未根据规划给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下达植树造林任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资源利用和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的整体功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上述问题,湘东区检察院迅速调配办案力量,深入各乡镇调查取证,做到全面排查高效监督。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湘东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以湘东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为切入点,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针对发现的相关职能单位未依法履行组织植树造林职责问题,依法向区林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科学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履行植树造林义务。目前为止,共计发出专项检察建议12件。

  四是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工作交流衔接,聚集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主动邀请了区林业局负责同志到院座谈,就“植树造林”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的开展和相关案件办理进行交流沟通并交换意见同时,林业局在收到督促制定组织植树造林规划的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督查整改。目前已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200余亩,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助推全区造林绿化事业获得长足健康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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