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号,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湘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灵出庭支持起诉。
经查: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陈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使用夜间照明灯等禁用工具,多次在湘东区白竺乡猎捕棘胸蛙1000余只、菜花蛇5条。经评估鉴定,棘胸蛙每只100元,菜花蛇每条300元。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非法猎捕的棘胸蛙、菜花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被告非法猎捕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而且危及了当地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给不特定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隐患。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