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东区检察院以司法救助手段为抓手,致力帮助刑事被害人渡过难关,多举措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为2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合计3.5万元。
一是切实转变观念,提升司法救助效率。该院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服务意识,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协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主动予以救助,实现主动关怀。控申部门在了解到第一检察部正在办理的两起案件属于司法救助情形时,经汇报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代理人,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程序和需提供的材料。被害人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当天迅速对该案予以受理,并于一个月内发放了救助金。
二是全方位周密审查,确保司法救助客观公正。为更全面了解救助对象情况,承办人一方面对原刑事案卷进行细致审查,认真听取侦查人员和办案检察官意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在做好隐私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调查,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避免了被害人家属因上交材料来回奔波。同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加强与区委政法委的汇报,尽量缩短审批时间,确保救助及时有效。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巩固司法救助效果。该院在了解到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中的刑事被害未成年人身在异地且存在严重应激反应的情况后,积极与郑州“和乐心理”联系,开通网上心理辅导,经过前后五次线上心理辅导,该名被害未成年人逐渐敞开心扉,情况大有好转。同时,为了解救助金的使用和救助的社会效果,该院定期对被救助对象的监护人进行回访,了解其生活现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以暖心的沟通和帮助,让被害人一家感受到检察服务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