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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刘龙清:有错必纠守正义 “火眼金睛”护公平
时间:2016-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血腥的命案现场、阴森的停尸房、夜幕下的荒郊野外……这些令人发怵的场景,却是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刘龙清十几年来的工作场所。

  在旁人眼里,法医是一个与尸体腐肉、刀疤伤口、残肢断臂打交道的职业;而在刘龙清眼中,法医却是唯一能“让死者说话”的真相转述者。

  刘龙清常说,法医的一刀一笔连着当事人的命运,只有怀揣着一个公正的心,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刘龙清的这句话,也是他的工作准则。17年来,他解剖尸体268具,依法审查、鉴定各类案件13579件,发现并纠正错误鉴定397件,且全部被法院采纳,无一错案。凭借于此,今年,刘龙清被评为“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

  那么,刘龙清是如何做好一个“真相转述者”的?

  有错必纠,捍卫公平正义  

  谈起检察法医的职责,刘龙清常说,“医生守护的是人民的健康,而法医守护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他的这种认识,源于1998年一起案件带给他的感触。

  当年,农民林某与宋某因邻里纠纷引发斗殴,林某额部受伤,经鉴定伤口4.5cm,为轻伤。据此,公安机关准备抓捕宋某。面对突如其来的灾祸和巨额赔偿压力,宋某的丈夫一时难以承受而自杀。刘龙清参与了案件的审查,然而,在重新鉴定时发现,林某额部存在伤情造假,真实创口只有2cm,仅为轻微伤。

  “一个错误的鉴定,竟然导致了一个无辜生命终结。”这起案件深深震撼着刘龙清的内心,从此,“技术一定要过硬、鉴定一定要公正”的誓言,深深扎根在他心中。

  自1997年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刘龙清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自己的诺言。业务精湛,也是同行对他一致的评价,即使面对资深法医的鉴定,他也毫不犹豫提出质疑。

  1998年,吴某王因琐事与吴某来发生争执,将吴某来推到致其受伤。原鉴定吴某来的伤情为轻伤偏重。吴某王家属不服鉴定,多次上访。

  “我接到案子后,反复勘察比对,发现吴某来头皮血肿部位与CT片显示部位明显不符合。”刘龙清说,“原鉴定所采纳的CT片不是伤者本人的”。

  刘龙清从被害人受伤部位与CT片不相吻合处找出疑点,还原了事实真相,推翻原轻伤鉴定结论。于是,吴某王被无罪释放。

  然而,这起案件并没有随着刘龙清鉴定的结束而结束,相反,他一度受到质疑,也被举报“乱改鉴定、徇私舞弊”。那时,“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刘龙清回忆说。但他相信自己的鉴定结果经得起考验,“鉴定没有错。”

  最后,经过省有关部门的调查,刘龙清的鉴定是正确的。原来,一名放射科医生收取好处后,运用科技手段,将一名普通轻伤者的CT片,移花接木到王某的CT片上。

  办完此案后,刘龙清又连续发现11起采取偷梁换柱、冒名顶替等造假案件。并且他向领导建议在漳州全市开展打击伤情造假专项行动。

  “多名涉案当事人、医生被追究责任。”刘龙清说,此后的十几年中,漳州市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伪造CT片案件。

  替死者“说话”,化解医患矛盾 

  除了刑事案件的鉴定,化解医疗纠纷也成为刘龙清的一项“工作”。

  “一个人在医院死掉了,医生都不知道原因,现在要靠我们法医来寻找死亡原因,难度比较大。”原本不属于检察机关鉴定范围的医疗纠纷案,是法医届公认最难的案件,而刘龙清介入此类案件的理由却很简单。“一是可以化解医患矛盾,二是可以提升我们检验鉴定能力。”刘龙清说。

  起初,刘龙清开展医疗纠纷解剖鉴定时,一些医务人员认为“法医没有临床经验,怎么能鉴定医疗纠纷?”而刘龙清用他的实践操作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2005年10月,一新生儿发热,在医院输液三天后突然死亡,医院诊断系新生儿肺炎致呼吸衰竭而死,但家属坚持责任在医院。双方产生激烈对抗。

  刘龙清赶到现场后,对家属进行了询问。当得知——婴儿在输液换瓶后,突然间面色发青,四肢抽搐,不到5分钟就停止了呼吸——这个重要信息后,他意识到婴儿死亡原因并非医院所诊断的肺炎致呼吸衰竭。

  在尸检时,刘龙清首先做了空气栓塞实验,“若水泡从水中冒出,可证实有空气栓塞。”接下来的实验证明了他的猜测,很有可能是医护人员在换瓶时操作不当,误输入少量空气。

  刘龙清表示,这个实验不复杂,但不是法医解剖时必须有的检验。那一天,如果没有考虑到婴儿可能系空气栓塞而死,只要手术刀一切破心包,那几毫升的空气瞬间便不见。“查明死因、分清责任,给死者家属一个明白的交代,才能真正化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刘龙清说。

  刘龙清毕业于福建医学院,后来又在一家医院当医生,随后考入检察院从事法医工作。由于这段学习和工作经历,在漳州,很多医生都是他的同学、朋友。而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难免遇到友情和职业良知的抉择。

  “他总是坚持原则,不为人情所动,坚守公正底线。”漳州市卫生局医政科干部欧阳龙心告诉记者。

  2011年,洪某因右背酸痛入院后死亡,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刘龙清接手案件,并查明死者洪某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引起的心包填塞死亡,而主治医生却是刘龙清的同学。

  面对友情,刘龙清坚守职业操守,把真正的死因写在了死亡鉴定书上;而他的同学却因此被免去了科室主任的职务。

  2000年以来,刘龙清义务承担医疗纠纷解剖鉴定114件,及时查明患者死因,分清医患责任,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纠纷。

  自延“职责”,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  

  其实,刘龙清还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刘龙清常说,“对当事人应该多一些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每当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

  2013年,厦漳专线客车司机翁伯达在抓小偷时被捅伤,原鉴定为轻伤。“医生说,受伤的部位距离心脏仅有1厘米,要不是肋骨挡着,有一刀就刺中了心脏。”翁伯达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鉴定是轻伤。就在他绝望时,刘龙清打电话给他,叫他来调查核实。经过重新鉴定,刘龙清鉴定——翁伯达属于重伤并构成九级残疾。

  原本鉴定结束,法医的工作也随之结束,然而,当刘龙清知道翁伯达家庭生活困难、医药费无处报销时,便主动帮助联系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先后协调十几次,为翁伯达争取到了13.5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在徒弟郑建旭看来,刘龙清会有这样的举动并不奇怪,“师傅常和我们说,他们也很不容易,如果我们能帮就帮帮他们。”郑建旭说。

  2013年,“刘龙清劳动模范室”正是挂牌成立。在展板上,记者看到这个工作室的工作宗旨——“不断拓展检察技术鉴定职能,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在刘龙清的带领下,9名年轻的干警无偿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

  起初,刘龙清免费为当事人做鉴定的做法,没能得到全部人的理解。“做鉴定,总会让一方满意,另一方不满。”郑建旭认为,没必要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工作。

  这时,刘龙清总会和他说,外面的鉴定机构费用高,家里生活困难的人哪里支付得起这些费用。刘龙清也总会“身先士卒”,利用周末或者节假日时间,帮助当事人去做鉴定。慢慢地,郑建旭理解了“师傅”的用意。

  从事检察法医工作的十七年中,刘龙清用各种方式帮助着需要帮助的人。据统计,十几年来,刘龙清坚持无偿援助鉴定1586件,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节省鉴定费用100多万元;为求助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帮助联系专家,治疗疑难杂症6000多人次。

  “我既是法医,又是一名检察官,对当事人应该多一些关爱之心,多一点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温暖。”刘龙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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