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规定
检察长信箱
科技强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江西余江县检察院毛红文:“火眼金睛”察微析疑
时间:2016-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多于苦,充实大于劳累,幸福伴着付出。”江西省余江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毛红文这样概括自己20年的公诉生涯。   

  20年来,她承担了上千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其中办理大要案近百起,淬炼了一双察微析疑的“火眼金睛”,公正执法的成绩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2013年,毛红文被江西省检察院、省妇联授予“全省十佳女检察官”、“全省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  

  在办理余江县粮管所所长高某挪用国家代收购粮款一案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认定高某有100余万元的赃款去向不明,涉嫌挪用公款罪,高某对此表示不服。“应查明去向,细化、梳理公款的使用情况。”毛红文仔细审查案卷,发现了不少蛛丝马迹。比如提审高某时,他顺口说了一句,他入股了粮管所的一家店面,和其他股东发生过纠纷。“店面是粮管所的单位资产,怎么会是个人入股?”毛红文分析,这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背后可能隐藏着秘密。经补充侦查,果然查实高某挪用20余万元公款,用于个人入股和营利。  

  对这些蛛丝马迹,毛红文紧紧揪住,一个也没放过。她和同事理出了详细的补侦提纲,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根据补侦提纲,把案件查了个水落石出。最终,高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在法庭上如实供述了罪行。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年。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湘东区河洲   邮编:337016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