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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 为企护航】湘东区检察院发出风险提示函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4-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你们特地上门给我们送来这份风险提示函,今后我们一定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湘东区某大型超市经营户在收到湘东区检察院制发的《关于销售过期食品的风险提示函》后说道。近日,湘东区检察院向辖区某大型超市发出了首份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对提示函中的相关法律风险和法律依据进行现场讲解,该商超负责人对湘东区检察院通过提示函的方式提醒帮助企业避免风险的监督表示感谢,并表示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岁末年初,新春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2024年1月,湘东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的食品过期线索及相关物证后,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发现辖区某大型超市销售的某酱料包属于过期食品调味料,威胁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湘东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常态化开展“风险提示+检察建议”办案模式的实施意见》,在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法律风险,通过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来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式法律服务,精准把脉施策,做好“法治体检”,避免法律风险,进一步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湘东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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