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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区检察院召开
时间:2022-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项目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见效,1014,湘东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湘东区检察院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工商联及区贸促会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成员单位共同学习了《关于建立江西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实行))》《江西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飞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的背景及基本内容,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增来通报了该院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意见

  与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下一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如何实施、专业人员选任管理、经费保障、日常联络等工作座谈交流。与会成员单位均表示全力支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做好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运行工作,为优化湘东区营商环境共同发力。 

  下一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有序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深入推动监督评估机制运行,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湘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Q: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A: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简称第三方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Q:第三方机制适应哪些案件?

  A:第三方机制适用于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单位犯罪案件以及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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