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湘东区检察院始终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发力推进“三个规定”落到实处。共上报18起过问了解司法办案情况,其中院领导9起。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高检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以及张军检察长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全覆盖,引导干警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规定内容,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二是压实责任。规定全院干警及聘任制书记员每月如实上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并签字背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掌握,做到“一案一记录”。由专人负责收集统计相关事项,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等相关台账。同时健全通报制度,每月向上级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统计表及过问了解司法办案情况统计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
三是强化监督。驻院纪检组通过对不诉不捕案件回访、认罪认罚案件回访、不定期督查等方式,查处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充分发挥执纪问责作用。已电话回访50余人次,绝大数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给予了正面评价,未收到办案人员在工作作风及廉洁方面的不良反映。